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助企纾困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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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“欠费不停供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22〕301号)及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《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“欠费不停供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达市发改价格〔2022〕40号)文件精神,为助力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纾困减负、渡过难关,我司供区内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可到各属地经营分公司客服大厅申请半年内“欠费不停供、免收滞纳金”政策,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最长可缓缴6个月水费,缓缴水费期间免收水费滞纳金。
特此公告。
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
2022年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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